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淄博市将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提出房地产市场调控重大政策意见。并强化区县政府主体责任,淄博市政府将依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市场交易异常变动等情况设定警示级别,分类对区县政府进行提示、预警;情况严重的,进行约谈和督导;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问责处理。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区县要及时提出分类调控措施。
加强供给侧管控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淄博将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实施差别化用地供应,改进住宅用地出让方式。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热点区域内商品住宅用地,要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出让,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此外,要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将房管部门出具的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作为购房贷款的审核依据,将网签备案的抵押合同作为购房贷款放款凭证之一。
加强销售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要严格商品住宅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要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明码标价。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要全面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防止资金挪用、楼盘烂尾,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及变更撤销管理,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严防一房多卖、炒作期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二手房交易监管。全面落实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实现贷款审核发放、税收征缴与网签备案合同相关联,防止交易欺诈、骗取贷款、偷逃税款等行为;全面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保证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要加大工作力度,将二手房与一手房纳入统一的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范围,坚决防止二手房市场失控。
来源: 淄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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